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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法律关系
作者:admin
劳务派遣法律关系:
一、劳务派遣的法律关系:
派遣单位称用人单位,用工企业称用工单位,派往用工单位的劳动者称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双方是劳务合同关系。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是有偿使用关系。
二、劳务派遣中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劳动者三者的关系是:
劳务派遣体系是由用人单位、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三方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组成的一种劳动和人事的共同体。简单地说就是: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用人单位向用工单位派遣被派遣劳动者,并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用工单位监督指导被派遣劳动者劳动。用工单位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费用,用人单位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缴纳社保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三、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责任主要是:
1)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如未执行发生争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2)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抵押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如违反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单位处以罚款。
3) 劳务派遣单位应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对违反规定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逾期不缴的按日加收欠缴金额的滞纳金。








